韩国农林水产检疫检查本部发布了新的《进口狗、猫检疫方法》,该检疫方法将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从国外进口狗、猫,及旅客携带宠物狗、猫入境。
    新《狗、猫的进口检疫方法》是遵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狂犬病劝告事项制定的具有国际水准的检验检疫方法,目前已在欧洲和日本等地区实行。这将对国内公共卫生和动物福利具有重大贡献。 
	 
	  植入芯片和检测狂犬病抗体
	  进口狗和猫必须植入芯片并在证明书上记载芯片号码,如植入不同于国际标准规格的芯片,货主应自备刻度该芯片的读卡器。
	  狗、猫必须在离境钱30天至24个月内在国际公认的检疫机关或出口国家的政府机关接受狂犬病抗体检测,抗体价不得低于0.5iu/ml,并在检疫证明书上记载该抗体价
	    *出生未满90天或者来自无狂犬病疫情国家的狗和猫不需要狂犬病抗体检测
	  所需具备文件及携带数量
	    1.  出口国政府机关签发的动物检疫证明书
	    *须记载芯片号码和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
	    2.  一次进口并不需事前申报的数量:4只以下
	  进口检疫所需的时间
	  出生90天以上的狗和猫
	    *有芯片并能确认个体,其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高于0.5IU/ml的:当日
	    *无芯片:到植入芯片的日期为止。
	    *无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的:从打狂犬病疫苗后到确认狂犬病抗体结果高于0.5IU/ml的日期为止
	    *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未达0.5IU/ml:到确认狂犬病抗体检测结果高于0.5IU/ml的日期为止
	 
	
	  出生未满90天或来自无狂犬病疫情国家的狗和猫
	   *有芯片并能确认个体;当日
	    *无芯片:到植入芯片的日期为止
	 
	
	    PS :无狂犬病疫情国家和地区(依据OIE)
	日本、台湾、塞浦路斯、澳大利亚、新西兰、葡萄牙、冰岛、关岛、夏威夷、萨摩亚、开曼群岛、法属玻利维亚、马提尼克、留尼旺岛、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阿尔巴尼亚、多米尼加共和国、马其顿、列支敦士登、马来西亚、瑞士、爱尔兰、斐济群岛、新加坡、牙买加、英国